中共济宁医学院机关委员会(简称“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在机关部门中设立的基层党组织,在学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机关各部门的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监督检查所属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
3.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和监督机关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法规,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防控,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4.指导所属党支部加强支部建设。规范党支部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党支部换届选举、先优评选推荐工作。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党员先进性。督促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指导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和品牌创建活动。
5.做好党员发展和服务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接收、审批新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以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6.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塑造良好机关形象,推进政治、学习、活力、服务、清廉机关建设,营造积极进取、规范有序、团结和谐的机关文化氛围。
7.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