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机关党委委员分工及主要职责

来源:机关党委发布时间:2022-12-08浏览次数:16

经机关党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决定,机关党委委员工作分工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党委书记,在机关党委会集体领导下,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主持机关党委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负责召集党委会和党员大会,带头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全面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督促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落实,按时向党委会、党员大会和学校党委报告工作,及时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4.与机关各部、处、办、群团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6.加强和改进所属党支部建设和机关党委自身建设。

7.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做好机关党委各项工作。主要职责:

1.协助机关党委书记落实党建职责,做好机关党委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工作计划和方案建议。

2.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检查机关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制定、执行情况,督促各党支部执行机关党委的决议。

3.做好机关党建的调查研究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负责党员的来信来访,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纪检监察。主要职责:

1.经常了解机关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计划和加强党纪、端正党风的有效措施。

2.检查机关各党支部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受理群众信访和转呈党员申诉,维护党员群众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他们的切身利益。

4.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委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工作。主要职责:

1.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的建议。

2.了解掌握机关各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党组织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支部的组织生活。

3.了解掌握机关各党支部及班子成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协助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4.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情况,掌握他们接受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期间的具体表现,提出发展意见。

5.组织开展机关党委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6.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

1.提出宣传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的建议。

2.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学校党委决议,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指导各党支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最新成果,开展党课教育。

4.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党委统战委员,负责统战工作。主要职责:

1.提出统战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的建议。

2.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经常了解机关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充分发挥好统战对象的作用。

3.经常与机关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4.具体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定期向机关党委报告统战工作的情况。

5.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党委学习委员,负责学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党委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和材料准备工作。

2.负责提出党支部书记、党员集中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机关各党支部的日常学习、教育培训等情况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