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机关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时间:2022-12-08浏览:173

一、党委书记,负责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主持机关党委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负责召集党委会和党员大会,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

2.全面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督促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落实,向党委会、党员大会和学校党委报告工作情况

4.与机关各部、处、群团保持密切联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5.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6.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和所属党支部建设。

7.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做好机关党委工作。主要职责:

1.协助机关党委书记落实党建责任,做好机关党委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工作计划和方案建议。

2.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检查机关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制定、执行情况,督促各党支部执行机关党委决议。

3.做好机关党建的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组织开展机关党建理论和实践研究。

5.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检委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职责:

1.提出党风、党纪教育计划和加强党纪、端正党风有效措施。

2.检查机关各党支部执行党的纪律情况,掌握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受理群众信访和转呈党员申诉,维护党员群众权利和义务。

4.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工作。主要职责:

1.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建议。

2.掌握机关各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党组织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组织生活。

3.掌握机关各党支部及班子成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协助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4.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了解入党申请人情况,掌握接受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期间的具体表现,提出发展意见。

5.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党委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提出党支部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学校党委决议,围绕中心任务,提出宣传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建议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3.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指导各党支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时事政策,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最新成果,开展党教育。负责机关各党支部日常学习、教育培训等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统战委员,负责统战工作。主要职责:

1.提出统战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建议。

2.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掌握机关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充分发挥统战对象作用。

3.与机关统战对象保持经常联系,倾听意见建议,帮助解决问题。

4.具体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定期向机关党委报告统战工作情况。

5.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青年委员,负责青年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

1.做好机关青年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关心机关青年职工的学习、工作、生活了解青年职工意见建议,维护合法权益。

3.帮助机关青年职工提高业务素质,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教育机关青年职工爱岗敬业,营造奋发进取的成才环境和氛围

4.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